上海应用技术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授予学位科研成果要求的规定
一、授予硕士学位对成果的要求
论文和专报作者须是研究生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研究生第二),专利第一发明人须是研究生(或导师第一,研究生第二);校外导师指导的研究生,成果完成人须是研究生第一(或校外导师第一、研究生第二;或校内导师第一、研究生第二)。成果须以上海应用技术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成果内容应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每项成果仅限1名研究生使用。论文收录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正式录用函(以论文录用日期的收录与否为准,要求导师签字),EI会议论文必须有检索证明。发明专利须有公开号。
考虑到专业领域之间的差异性,按专业领域分别对科研成果做出如下要求,要求满足所属专业领域条件之一:
(一)材料与化工专业学位硕士点
1.发表国内核心期刊收录的学术论文1篇;
2.申请发明专利1项;
3.在协同创新活动中取得科技成果转化成效(见附件1)。
(二)生物与医药专业学位硕士点
1.发表国内核心期刊收录的学术论文1篇;
2.申请发明专利1项;
3.在协同创新活动中取得科技成果转化成效(见附件1)。
(三)资源与环境专业学位硕士点
1.在SCI(含SCIE)、SSCI、CSSCI、北大核心收录的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发表EI收录的学术论文1篇;
2.获授权发明专利1项;
3.在中国科技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
4.在协同创新活动中取得科技成果转化成效(见附件1),并在中国科技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
(四)电子信息专业学位硕士点
1.在北大核心收录的期刊发表1篇学术论文或发表EI以上收录的学术论文1篇;
2.发表学术论文1篇,并且申请发明专利1项(或软件著作权1项);
3.在与电子信息相关的高水平科技竞赛中获省部级一等奖及以上奖项1项(排名前3名);
4.申请软件著作权1项,并开发1套功能完善的系统(在实际工程实践中进行验证,且有完备设计和开发文档);
5.在协同创新活动中取得科技成果转化成效(见附件1),并发表学术论文1篇。
(五)机械专业学位硕士点
1.在SCI(含SCIE)、北大核心收录的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发表EI收录的学术论文1篇;
2.在中国科技核心期刊发表1篇学术论文,并且申请发明专利1项;
3.在协同创新活动中取得科技成果转化成效(见附件1),并在中国科技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
(六)交通运输专业学位硕士点
1.在SCI(含SCIE)、EI、北大核心收录的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
2.发表学术论文1篇,并且申请专利1项(实用新型专利须获得授权);
3.发表学术论文1篇,并且在交通运输相关的高水平科技竞赛(见附件2)获省部级一等奖及以上奖项1项(排名前3名);
4.在协同创新活动中取得科技成果转化成效(见附件1),并发表学术论文1篇。
(七)土木水利专业学位硕士点
1.在SCI(含SCIE)、SSCI、CSSCI收录的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发表EI收录的学术论文1篇,或在北大核心收录的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
2.在中国科技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
3.在中国科技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并且申请发明专利1项;
4.在协同创新活动中取得科技成果转化成效(见附件1),并在中国科技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
(八)艺术(设计)专业学位硕士点
1.获得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1项,或外观专利授权2项;
2.获得软件著作权1项;
3.作品在地市级以上博物馆、美术馆等展出。国外参展的级别由艺术专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定(须提供相应的证书或证明文件);
4.作品入选省部级(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学会)及以上级别的展赛(须提供相应的证书或证明文件);
5.在协同创新活动中取得科技成果(含设计成果)转化成效(见附件1);
6.在公开出版物上发表与专业相关的作品或论文1篇(幅)。
(九)风景园林专业学位硕士点
1.获授权实用新型专利1项,或申请发明专利1项,或获批植物新品种1项(研究生第一,或导师第一、研究生排名前三),并且学位论文盲审成绩不低于70分;
2.获省部级及以上风景园林规划设计奖项或学科规定并已备案的风景园林设计竞赛奖项1项(详见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评定分委会审定的《上海应用技术大学风景园林专业硕士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科研成果指导性目录》),并且学位论文盲审成绩不低于70分;获奖名单中必须同时有导师和研究生,且研究生排名前三;
3.在SCI(含SCIE)、SSCI、EI、CSSCI、A&HCI收录的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
4.在北大核心或CSCD收录的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风景园林相关领域重要期刊(详见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评定分委会审定的《上海应用技术大学风景园林专业硕士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科研成果指导性目录》)发表学术论文1篇,并且学位论文盲审成绩不低于70分;
5.专报获得省部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并且学位论文盲审成绩不低于70分。
(十)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点
1.在SCI(含SCIE)、SSCI、CSSCI(含扩展版)、CSCD(含扩展版)、A&HCI收录的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发表EI收录的学术论文1篇,或在北大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在管理学及相关领域期刊(CNKI检索)发表学术论文1篇;
2.申请发明专利1项,或获授权实用新型专利1项,或获批软件著作权1项;
3.获厅局级及以上科研奖励1项(政府奖或行业协会奖,特等奖排名前7名,一等奖排名前5名,二等奖排名前3名,三等奖排名前2名);
4.获国家级竞赛奖1项(特等奖排名前13名,一等奖排名前11名,二等奖排名前9名,三等奖排名前7名)或国家二级学会、省(市)级学会及以上组织的竞赛奖项1项(特等奖排名前9名,一等奖排名前7名,二等奖排名前5名,三等奖排名前5名);国家级竞赛奖项为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的全国三等奖(或铜奖)及以上,以及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奖项;
5.专报获厅局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
6.在协同创新活动中取得科技成果转化成效(见附件1),并发表学术论文1篇。
(十一)社会工作专业学位硕士点
1.在SCI(含SCIE)、SSCI、CSSCI(含扩展版、集刊)、CSCD(含扩展版)、A&HCI、北大核心、AMI收录的期刊(含集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发表EI收录的学术论文1篇,或在《特殊群体社会工作研究》以及其他社会工作相关领域的期刊(CNKI检索)发表学术论文1篇;
2.申请发明专利1项,或获授权实用新型专利1项,或获批软件著作权1项;
3.获厅局级及以上科研奖励1项(政府奖或行业协会奖,特等奖排名前7名,一等奖排名前5名,二等奖排名前3名,三等奖排名前2名);
4.获国家级竞赛奖1项(特等奖排名前13名,一等奖排名前11名,二等奖排名前9名,三等奖排名前7名)或国家二级学会、省(市)级学会及以上组织的竞赛奖项1项(特等奖排名前9名,一等奖排名前7名,二等奖排名前5名,三等奖排名前5名);国家级竞赛奖项为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的全国三等奖(或铜奖)及以上,以及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奖项;
5.专报获厅局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
6.在协同创新活动中取得科技成果转化成效(见附件1),并发表学术论文1篇。
二、本规定自2023级研究生开始执行。
三、本规定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附件:1.关于科技成果转化成效的证明材料
2.交通运输相关高水平科技竞赛
附件1:
关于科技成果转化成效的证明材料
(1)提供科技成果转化相关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或技术转移合同,合同执行时间与研究生在校时间必须有3个月以上的重叠期。
(2)提供企业开具的科技成果转化证明,成果转化的形式包括专利转让、专利许可、技术入股、生产应用、成果采纳等。
关于以科技成果转化成效作为硕士学位授予的程序包括:
(1)需要采用科技成果转化来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必须在开题时提出申请,并在研究生院备案。
(2)研究生学位论文内容与科技成果转化内容须一致,一致性及作为硕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有效性由学生所属的一级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定。
附件2:
交通运输相关高水平科技竞赛
(1)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2)“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3)全国大学生交通科技大赛
(4)交通运输学位分委会认可的高水平科技竞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