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上海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委规〔2022〕9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23年学生资助补助计划(高等教育)的通知》(沪教委学〔2023〕39号)等文件精神,现将学校2022-2023学年上海市奖学金评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名额及标准
2022-2023学年上海市奖学金名额为42人,奖励标准为8000元/人,实行等额评审,颁发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统一印制的获奖证书,奖学金由市学生事务中心直接发放到学生个人。
二、获奖条件
(一)学习年限要求
1.本专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学生具备申请资格;
2.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2年起才具备申请资格;
3.五年制专科(中专大专连读)学生入学第5年具备申请资格;
4.本硕连读或本硕博连读等特殊学制学生原则上从入学第6年起不再具备申请资格。
(二)学习成绩要求
1.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含10%);
2.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10%-30%的学生,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方可申请上海市奖学金。
(三)突出表现要求
具体标准如下: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通过专家鉴定的高水平论文,以第一、第二作者出版的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
6.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除上述七方面之外,如在其他方面有同等级别的特别优秀表现,在上海市奖学金评审过程中也可作为突出表现提交相关材料。
三、评审工作流程
1.2023年9月14日,发布工作通知,各学院(部)召开上海市奖学金申请工作动员会,通过各种途径确保所有符合基本条件学生及时了解奖学金申请办理流程和工作时限。
2.2023年9月25日前,学生完成线上奖学金申请信息填报工作,各学院(部)辅导员在线完成推荐意见,各学院(部)通过系统签署学院(部)意见并完成学院(部)在线上报。
3.2023年9月26日前,学院(部)将《2022-2023学年上海市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纸质版盖好公章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发至邮箱sitzzgl@163.com。
4.2023年9月28日前,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预报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
5.2023年10月9日,在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指导下完成初审。
6.2023年10月10日前,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初审结果反馈至学院(部)。
7.2023年10月11日-19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完成复审,报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定,提出本校2022-2023学年上海市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并公示5个工作日。
8.2023年10月20日前,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通过系统打印表单(一式三份)并发放至各学院(部),各学院(部)完成各级手写签名、盖章等工作后连同纸质汇总表一份,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9.2023年10月25日前,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公示无异议的上海市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上报市教委。
四、申请方式及填表要求
1.学生登录上海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信息化工作平台(https://www1.firstjob.shec.edu.cn/login-template.html?system=ZZGL-GX)注册,根据右侧文字提示,鼠标放在“初次使用”上,页面自动跳转为“注册页面”,按照流程完善资料。登录:输入用户名(即身份证号码)和密码,登录系统,选择辅导员信息。学生可以在个人信息中修改自己的政治面貌、班级、联系电话信息。再点击要申请的奖学金模块,补充基本信息,获奖情况,填写申请理由。“申请理由”栏以第一人称填写,不留空格,如实反映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字数控制在200—300字以内。
2.辅导员登录上海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信息化工作平台(https://www1.firstjob.shec.edu.cn/login-template.html?system=ZZGL-GX)正确填写学生学习情况、排名,推荐理由等。“推荐意见”栏的填写应当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100字左右; 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其他人无权推荐。推荐理由必须做到理由充足,能明确体现申请人特点,不得千篇一律、抄袭雷同。
3.各学院(部)学生工作副书记(或学生工作负责人)登录平台(https://www1.firstjob.shec.edu.cn/login-template.html?system=ZZGL-GX)填写学院(部)意见,明确评价参评学生各方面表现,不得简单填写“同意”“同意推荐”等字样作为学院(部)意见;签名处必须为学院(部)学生工作副书记(或学生工作负责人)的签名和学院(部)公章,不能用学院(部)公章代替领导签名。
4.《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所有签名栏必须由相关人员用黑色水笔手写,学生签名不能代签。
5.《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日期填写注意时间顺序,学生申请日期 ≤ 辅导员日期 <学院(部)日期,不能出现违反时间逻辑的情况。
五、材料报送要求
1.《2022-2023学年上海市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一份,需学院(部)学生工作副书记签字并加盖行政公章。
2.学校审核通过后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打印每名学生的《2022-2023学年上海市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表单一式三份,正反面打印。上报表格一律为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不得随意增加页数,不得涂改数据或出现空白项。表格涂改及打印在两张纸上都作废表处理。
3.获奖学生成绩单(2022-2023学年)1份、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他方面表现突出的证明材料等。
六、其他注意事项
1.2022级本科学生校内转专业后的申请学生仍在原学院(部)评审,网上申请信息及相应辅导员权限设置使用最新信息。
2.同一学年内,同一学生只能获得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三项中一项。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三项中的一项。
联系人:卢梦玲 联系方式:60873023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