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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关于开展评选2023年度辅导员专项工作优秀个人的通知

索取号:G022-0104004-2023-4067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关于开展评选2023年度辅导员专项工作优秀个人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和示范作用,更好地调动和激励辅导员参与各专项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度“易班工作优秀指导教师”、“学生资助工作先进个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个人”、“社区建设优秀指导教师”、“学生党建工作先进个人”。具体要求如下:

一、易班工作优秀指导教师

1.评选对象:负责学院(部)易班专项的辅导员

2.评选条件:

1)各学院(部)可推荐一名负责学院(部)易班专项的指导教师,任职半年以上(指在一线负责学院(部)易班工作的专职辅导员);

2)工作积极主动,学院(部)易班工作得到学校、学院(部)和学生的普遍好评(体现在学院(部)推荐意见中);

3)学院(部)学生易班注册认证率高,学生在易班活跃度高,需提供2023级新生易班注册认证数据和《学生手册》测试率,宪法卫士答题人数及比例,辅导员、老生注册数量,学院(部)辅导员建设班级群建设情况(请据实填写申报支撑数据表附件2);

4)申报者应充分运用易班开展工作,努力加强学院(部)易班示范班建设(需提供个人易班账号名称,微博、网文、话题及轻应用数量);能够使用个人公共号管理学院(部)易班班级建设,学院(部)易班信息更新及时,内容丰富,班级运用易班开展活动积极性高,2023级新生班级参与新生班级风采大赛

5)善于思考创新,能组织指导易班分站学生开展富有特色的易班主题活动;申报立项并认真完成学校易班分站特色项目,按时保质完成结项报告

6)按时保证质量完成学校易班发展中心交办的各项易班工作,积极参与市级、校级易班各类活动(含会议、一节一推选等比赛、论坛等),能积极动员学院(部)学生参与校内外易班主题活动。

3.评选人数:6-8名。

二、“学生资助工作先进个人”

1.评选对象:负责学院(部)学生资助工作的辅导员、资助育人项目指导教师

2.评选条件:连续负责资助工作或指导资助育人项目满10个月及以上,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勤奋敬业,热爱本职工作,并具备下列条件:

1)准确把握各项学生资助政策,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工作程序;

2)关心关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深入了解学生实际困难,准确掌握学生困难程度;

3)工作主动、认真负责,坚持原则、责任感强,各类材料报送及时、准确,无有效投诉。

4)积极组织开展资助政策宣传及资助育人活动,指导的资助育人项目覆盖面广、参与率高,获得奖项者优先。

3.评选人数:6-8名。

三、“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个人”

1.评选对象:心理辅导员、心理辅导站站长、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兼职咨询师。

2.评选条件: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热爱本职工作,对本学院(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贡献突出,连续负责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满十个月及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

1)工作主动热情、认真负责,有创新,责任感强,能及时完成主管部门和上级领导安排的各项任务,工作成绩突出;

2)热爱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认真落实本学院(部)心理辅导站各项工作;

3)积极组织本学院(部)新生心理健康普测和约谈,参与率高,并认真做好本学院(部)学生心理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对需要重点关注的学生进行及时心理帮助;

4)积极组织本学院(部)班级心理委员参加岗前专业培训,定期对其指导和考察,负责本学院(部)心理健康教育“达标”、“示范班”建设,效果明显;

5)及时做好本学院(部)大学生心理问题和心理危机事件的初期干预工作,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汇报;

6)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形成“一院一品”特色;

7)积极参加心理微课程大赛、师生心理健康知识大赛、心理危机干预论文征集、上海高校心理咨询年会论文投稿等活动,积极组织学生参加上海高校心理健康活动月、上海高校班级心理委员技能大赛、全国百佳心理委员评选等活动,获得奖项者优先;

8)认真参加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组织的培训和会议;

9)按时参加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值班,做好个案记录,及时提交案例报告,参加个案督导。

3.评选人数:6-8名。

四、“社区建设优秀指导教师”

1.评选对象:负责学院(部)社区专项工作辅导员。

2.评选条件:

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热爱本职工作,对本学院(部)学生社区工作贡献突出,本年度连续负责学生社区工作满十个月及以上(指在一线负责学院社区工作的辅导员),并且具备以下条件:

1)能自主开展社区工作,主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鲜明,社区工作得到学校、院(部)和学生的普遍好评(体现在学院推荐意见中);

2)积极配合落实学校及学生处等职能部门的相关工作文件、规定等开展工作,效果凸显;

3)社区各类活动学生参与面广、积极性高。能够充分利用社区工作阵地(党团活动室)开展各类丰富多彩的社区党建文化活动,营造浓厚社区党建文化氛围。能结合本学院(部)实际,探索社区党建工作的长效性机制。本社区特色文化建设鲜明。此项需按照社区工作考核指标体系提供支持材料;

4)社区建设经费使用科学合理、账目清晰、如期报销,资金使用能够落到实处;

5)能积极参与其它社区主办的活动,社区联动意识强,联动工作开展到位,联动活动开展丰富;

6)党团活动室充分利用,管理制度健全,室内环境干净卫生;社区学生组织架构健全、队伍稳定,管理制度完善并落到实处。社区学生组织成员参与社区工作的积极性高。社区指导老师能经常参加本社区活动(需提供社区指导老师进党团活动室记录),能经常与宿管、后保等部门实现联动。

3.评选人数:6-8名。

五、“学生党建工作先进个人”

1.评选对象:

党性意识强,作风优良、公道正派、严于律己、群众口碑好,担任学生党支部书记满一年的专职辅导员。

2.评选条件:

1)政治素质

政治立场坚定,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决策部署,始终在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增强“四个自信”,坚定践行“两个维护”。

具有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党建实务水平,自觉巩固马克思主义在高校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筑牢学生理想信念根基。

2)履职情况

党支部建设: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规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定期开展主题党日,《党支部工作记录本》记录完整规范。

党员发展培养:做好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培养教育工作;科学合理制定并落实党员发展计划;严格按照《党章》《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做好党员发展工作,程序规范、手续完备、按时完成;按照学校《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及材料汇编》要求,党员发展材料齐全、内容详实、整理规范。

党员教育: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规定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本年度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各项工作;配合完成党员、党组织相关信息统计;配合完成毕业班学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办理。

3)工作实绩

支部建设有力、特色鲜明、成效明显;及时向学校及上级党组织报送党建宣传信息;支部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班风学风建设、社会实践、志愿活动等方面取得成绩;开展学生党建工作课题研究,提升党支部建设质量,积极撰写学生党建工作论文。

3.评选人数:6-8名。

六、评选方式及时间节点

1.学院(部)推荐(11月15日—11月22日)

由学院(部)推荐负责专项工作的相关辅导员参评(推荐表见附件1),将加盖公章的推荐表及事迹材料于11月22日16:30前送至大学生活动中心208室洪月娥处,同时发送电子版材料至学工部洪月娥OA。逾期不提交申报材料视作放弃评选。

2.组织评审(11月22日—11月29日)

党委学生工作部组织评审工作组对推荐人材料评审及现场工作考察,其中学生党建工作先进个人由党委组织部会同学生工作部对推荐人进行现场答辩投票评选。拟定各专项工作优秀个人名单报主管校领导同意后予以公示、表彰。

 

附件:1.上海应用技术大学辅导员专项工作优秀个人推荐表

     2.易班工作优秀指导老师申报支撑数据表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