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部):
为服务国家和上海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全面贯彻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统筹推进一流学科建设的战略规划部署,立足学校学科现状,根据学校“十四五”时期重点学科建设规划和博士学位授权点审核申请的基本条件,结合专家评审意见,并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将学校管理科学与工程和机械工程两个学科进行高原学科培育学科建设,电子信息和风景园林两个学科专业进行交叉学科培育学科建设。通过建设,进一步凝练学科特色方向,推进学校学科优化,促进学校学科特色高质量创新发展,加快形成学校博士学位授权新的增长点,现将学校2024年高原学科与交叉学科培育建设经费预算申报的相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建设任务
1、机电类学科专业一体化建设
面向国家和上海市智能制造相关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需求,聚焦上海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等核心产业,围绕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航空航天、信息通信、新兴数字等重点产业,实施机电类学科专业一体化建设。由学校新组建的智能技术学部(筹)负责,智能制造学科群涉及的机械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和轨道交通学院等4个学院具体实施共建机械工程和电子信息两个学科专业,其中机械工程学院承担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及理论2个学科方向的建设任务,计算机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承担智能检测与智能计算1个学科方向的建设任务,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承担机械电子工程1个学科方向的建设任务,轨道交通学院承担列车运行智能诊断与监控1个学科方向的建设任务。机械工程和电子信息两个学科专业的建设以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和获得博士学位授权点为目标,加大高层次学科带头人与学术骨干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打造高水平学科团队;强化产教融合、科教融汇,培养高水平应用创新型人才,形成高水平科技创新成果,建设省部级及以上学科平台;积极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主办或承办高水平的国际国内学术会议,努力提升学科影响力。
2、管理科学与工程高原学科培育学科建设
对接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国家战略,服务上海具有全球影响力科创中心和国际知识产权保护高地建设,开展管理科学与工程高原学科培育学科建设,重点建设工业工程(香化生产过程管理)、数据科学与智能管理、管理系统工程、服务科学与管理四个特色学科方向。其中在技术创新与知识产权管理学科方向形成特色优势,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知识产权管理研究中心。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围绕学科方向进行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等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和培育;推进产教融合,拓宽研究领域,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科研成果水平,打造省部级及以上高水平平台。通过建设,使学科在国家级科研项目、省部级及以上奖项和学科平台等方面明显增长或有所突破,以达到或超过博士学位授权审核申请的基本条件。
3、风景园林交叉学科培育学科建设
对接长三角绿色生态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和促进创意与设计产业、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全球城市的上海战略,在风景园林、生态学、艺术、资源与环境等相关学科专业硕士学位点基础上,进行具有鲜明特色的风景园林交叉学科培育学科建设,重点建设园林工程与生态修复、园林与景观设计、风景园林历史与遗产保护和园林植物种源研究与应用四个学科方向,在园林植物种源创新、植物景观设计应用及城市环境生态修复等学科方向形成特色优势,经过建设达到国内先进或领先水平,学科整体实力达到或超过博士学位授权审核申请的基本条件。加强风景园林人才队伍建设,外引内育学科方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加强产教融合、科教融合,建设省部级及以上高水平学科平台;主办或承办重要的国内外学术会议,鼓励学科成员参加国际合作项目研究,提高学科影响力。
二、建设经费
学校2021年对申报高原学科培育学科建设的学科专业进行了评审立项,将按照评审确定的经费额度进行支持建设。其中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和列车运行智能诊断与监控学科方向的建设经费由上海市教委的学位点培优培育专项计划经费支持建设;其他学科及学科方向的建设经费以研究生院(学科办)下达为准,并需据实列出项目支出预算明细。
三、材料提交
各相关学院(部)在认真梳理学科建设任务的基础上,填写《上海应用技术大学高原学科与交叉学科培育建设预算申报文本》(附件1),项目预算参照《上海应用技术大学2024年高原学科与交叉学科培育建设经费预算明细分配比例》(附件2)进行编制。
请各学院(部)于2024年4月23日前,将填好的电子版预算申报文本(附件1)发送至研究生院(学科办)牛凡凡老师OA,学校审核通过后,各学院(部)需将签字盖章的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打印提交。
联系人:牛凡凡;电话:60873668;
地址:奉贤校区行政楼220。
四、相关要求
1.高原学科与交叉学科培育建设学院(部)负责项目的实施,接受研究生院(学科办)组织的监督和考核,重点考核学科建设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与经费使用情况,年度考核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经费下拨以及动态调整的依据。
2.高原学科与交叉学科培育建设经费应严格按照上海市和学校财政相关规定执行。
3.研究生院(学科办)将加强高原学科与交叉学科培育建设期间的检查与指导,对建设工作开展不力的学院(部),学校将暂停项目经费使用或终止经费资助。
研究生院(学科办)
2024年4月15日